刚刚发布!商办、公寓迎来大变局,45㎡以下小公寓将消失

2020-02-09 王智玮


就在今天(2.4),南京市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、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拟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》。该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,亮点非常多,南京商办市场将大变!

★划重点


1、严格规定商办项目自持比例及配建酒店式公寓比例: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㎡以上的商办项目,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%,可配建不大于地上商办建筑面积30%的酒店式公寓(可分割销售);5000㎡以下的,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%;2020年2月1日前已经出让的项目除外。


2、酒店式公寓最·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45㎡:商办项目可分割销售部分,可分割销售的最·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㎡;配建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的最·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㎡。


3、加强商办项目水电气管理:规划核准图、建筑施工图中未明确标注为卫生间、厨房等功能用房的建筑单元,禁止安装上下水管道及用水计量设备,商办建筑(除有餐饮功能的区域外)以及配建的酒店式公寓严格按照商业用气报装条件执行。


该公告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,这意味着,今后45㎡以内的小户型酒店式公寓产品将彻底消失。南京的商办市场将发生重大变化。

示意图

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》全文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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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信息采集于2020年2月4日,实际信息可能有变动,请以销售现场实际信息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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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文中楼盘卡片图片均为效果图,楼盘面积均为建筑面积。

4.文中涉及的距离均由第三方地图服务测距得出,与实际情况可能略有偏差,仅供参考。